國家林業局局長趙樹叢近日在全國林下經濟現場會上強調,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尤其是發展林下種植養殖、森林景觀利用等林下經濟,通過改善民生來保護生態的成功實踐,已成為保護森林資源的有效方式,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途徑。
目前,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已經基本完成,強林惠林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正式建立,中央補償資金達80億元,27個省區市林權抵押貸款金額達529.9億元。由于林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全國林地的畝均產出率由2003年的139元增加到2011年的445元,一些重點縣農民每年的涉林收入已占到人均純收入的60%以上。
趙樹叢說,今后要把大力發展林下經濟作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態的重要內容,科學利用并嚴格保護森林資源,根據林地生態承載能力,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型項目;進一步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結合實際,突出特色,尊重農民意愿,允許發展模式多樣化;做好林下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技術培訓、信息服務等工作,幫助農民解決資金、技術、銷售等問題,大力推廣“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農戶”的模式,重點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逐步形成“一縣一業、一村一品”的格局,引導農民走上不砍樹也致富的綠色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