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市環保局分別向米東區4家造紙企業下發了關停、停產治理通知書。
當日,記者隨烏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來到烏魯木齊佳美華造紙廠。這家企業的廠房是租來的幾棟平房和一處面積不大的院子。據介紹,由于這家企業屬于國家明令關停取締的“小造紙”企業,今年7月就被要求9月25日前必須關停,然而7日這家企業仍在生產,沒有任何關停跡象。
造紙廠負責人對環保局工作人員說:“造紙廠原屬卡子灣村村委會,1997年通過招標承包給了我們”,企業現在年產3000噸包裝紙,給烏市多個紙箱廠供貨。他還強調:“我們的廢水并沒有直排,都是經過環保過濾處理的。”
環保部門隨后來到企業的廢水排污口看到,所謂的環保過濾處理,僅僅是在排污渠下面墊了一道過濾網,將污水中的紙漿等雜物過濾掉,這些未經環保處理的廢水,最終流向該村綠化帶和農田。
當日下午,環保部門又向同處于米東區的新疆南湖紙業有限公司一分廠、新疆銀佳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和新疆遠大紙業有限公司,下發了停產治理通知,要求上述企業必須在9月10日停產治理。
據烏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由于這3家造紙企業廢水超標排放、沒有通過環保竣工驗收,必須對廢水進行環保處理,并實施在線監測,經驗收合格后,才能繼續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