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緬甸有關發表聲明稱,從即日起將取消實行了48年的出版審查制度。所有出版物在付印前均不再要求送審。
緬甸信息部下設的出版審查與注冊局(PSRD)是緬甸媒體管制的執行機構,該局局長廷瑞在接受法新社電話采訪時說:“從現在起,本地出版商不用再將文章送交審查機構了。審查從1964年8月6日開始,并在48年零兩星期后宣告結束!
緬甸的新聞審查制度起源于1962年8月的《印刷和出版業者登記法》,從報紙到歌詞,甚至連童話故事,都在送審之列。
但此次解禁并不包括電影,有關送審制度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