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發改委印發《關于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宣布從8月1日起把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一倍。
據了解,二氧化硫是最主要大氣污染物之一,主要存在于火電、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排放的廢氣中。而化學需氧量則是衡量水中有機物質含量多少的指標,化學需氧量越大,說明水體受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其主要存在于化纖、造紙、食品等行業企業排放的廢水中。
《通知》規定,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現在的每污染當量0.60元提高到1.20元,化學需氧量排污費由每污染當量0.70元提高到1.40元!斑@意味著,排放廢氣、廢水的火電、石化、有色金屬等企業,排污費將大幅提高。”自治區環保廳一位工作人員說。
《通知》要求,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標準,確保排污費依法、及時、足額征收,杜絕“協議收費”和“定額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規減免。各級環保部門除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收費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
目前,新疆環境監察總隊正在進行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的相關工作。
據了解,今年,我區重點監控廢氣污染企業有94家,廢水污染企業50家。
據自治區環保廳相關人員介紹,此前,新疆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征收標準一直比江蘇、山西、云南等地低近半左右。排污費收費標準低,治理污染成本又較高,使得部分排污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也不愿投資建設污染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