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溫州市首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鹿城區后京電鍍園區簽約。鹿城電鍍園內的95家電鍍企業及沿江蒸汽供應有限公司、后京電鍍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和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共同簽約,年保費近27萬元,保額為1000萬元。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個新險種,市環保局法制處有關負責人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又稱綠色保險,是指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即企業購環境污染險,污染環境保險公司埋單。
據了解,污染險是二戰以后經濟迅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誕生的。該險種目前在我國處于試點階段。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利用保險工具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主要的目的在于兩個方面:一是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快速恢復正常生產;二是保證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同時,開展此項工作,也是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有益嘗試和探索。
去年12月,我市出臺《溫州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按要求,我市今年計劃在化工、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合成革、危廢處置等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初步建立起環境污染風險管理體系,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健全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認定、事故處理、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力爭在“十二五”末基本完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相關制度,擴大保險覆蓋面,增強其保障能力,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的新模式。
企業是不是一定要保污染險?市環保局法制處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對企業來說,投不投沒有做強制性要求,但作為環保部門要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加投保。參保企業可依法作為申報環保專項資金、開展行業準入審查、上市環保核查、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等的重要依據。目前,我市已有2家保險公司向企業提供污染險的險種,分別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鹿城支公司和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鹿城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