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日,興安縣副縣長徐建強帶領安監、環保、工商等相關縣直部門的負責人,對全縣22家小造紙廠進行調查摸底,為徹底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高污染、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小造紙廠做好前期工作。
據了解,這些小造紙廠規模小、產能低、設備簡陋、生產工藝落后、生產安全沒有保障,主要收購廢竹片來生產質量低劣的冥紙,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其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了國家標準,嚴重污染鄉村河流。對此,群眾反映強烈。
調查摸底過程中,興安縣副縣長徐建強帶領工作人員冒著大雨深入華江、溶江、嚴關等鄉鎮的小造紙廠,認真做好調查取證,并耐心地做企業業主的思想工作。
此次調查摸底工作得到了絕大多數業主的積極配合,他們表示將按照國家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關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