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江蘇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召開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正式向各省轄市政府下達了今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指標。今年列入國家和省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是:煉鋼2萬噸、焦炭32.5萬噸、鉛冶煉3.5萬噸、水泥(熟料及磨機)538萬噸、造紙22.6萬噸、酒精5萬噸、制革16萬標張、印染2.5億米、紡織1542萬米、化工8.6萬噸、白酒2萬噸、鑄造1.76萬噸、金屬制品2萬噸。這些列入計劃應予淘汰的落后產能將全部于年底前關停和拆除主體生產設備。
據了解,去年江蘇省強力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做到三個100%:100%的承擔任務企業在9月底前實現落后產能關停、100%的承擔任務企業在年底前拆除落后產能相關生產主體設備、100%的承擔任務企業通過考核驗收。全年實際淘汰落后產能,按行業合計:小火電機組117萬千瓦、煉鐵260萬噸、煉鋼110萬噸、焦炭184.8萬噸、水泥450萬噸、玻璃14.5萬重量箱、造紙6.5萬噸、酒精1.2萬噸、印染4.6億米、皮革94萬標張、化纖26.5萬噸。淘汰落后產能產生了明顯的節能減排效果,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江蘇省相關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可節能544.7萬噸標準煤、減排COD3770噸、SO26.3萬噸。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副組長王志忠表示,江蘇省經濟外向度較高,能源資源主要依靠外部來源,環境承載容量已趨極限,面臨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巨大壓力,必須結合江蘇實際和產業轉型升級要求,主動和提前淘汰相對落后產能和低端產品制造能力。江蘇省一方面將充分發揮差別電價、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等價格機制的作用,落實和完善資源及環境保護稅費制度,提高落后產能企業和項目使用能源、資源、環境、土地的成本,形成對落后產能的高壓態勢;另一方面,對積極、主動以及提高標準、提前淘汰落后產能、完成任務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將在財政專項資金、土地開發利用、融資擔保支持等方面予以傾斜。此外,要嚴格市場準入,強化安全、環保、能耗、物耗、質量、土地等指標的約束,提高準入門檻,防止新增落后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