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環保局會同電業局、陳淋子鎮政府,對陳淋子鎮境內的兩家小造紙廠依法進行了關停。
據了解,這兩家小造紙廠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它們采用廢舊報紙、木屑做原料,在打漿過程中添加色素生產火紙,生產工藝簡單、設備陳舊落后,生產過程中沒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廢水直接外排,污水順著田溝流到史河里,不僅氣味異常刺鼻,而且對史河下游城市飲用水源安全也構成了嚴重威脅。
關停過程中,縣環保局執法人員依法搗毀兩家小造紙廠的造紙漿池,拆除造紙機器設備,對部分生產設施進行了查封,并責令相關人員抓緊清理廠內堆放的原料和產品,在規定的時期內關閉生產場地;同時縣電業局對兩家小造紙廠的供電設施進行了永久性斷電拆除,防止死灰復燃。
縣環保局工會主任陳金國說:“我們鄭重的告訴全縣全部的排污企業,凡超標排污的,一經發現,堅決打擊,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