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用公司資金進行網上賭博,導致160余萬元的損失無法追回。近日,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將該案偵查的李某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原洪江區泰格林紙集團洪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洪紙公司)河南片銷售負責人李某,2008年初便違反公司規定,大量收取業務單位貨款用于炒股補倉,短短九個月即挪用120余萬元,到2008年9月被洪紙公司銷售負責人發現。洪紙公司負責人為收回被挪用款項,在李某及其父李某某(也在洪紙公司從事紙品銷售工作)的苦苦哀求下,同意其繼續從事銷售業務,兩年內還清挪用款項。而2009年至2010年元月,李某不光未還所挪款項,反而冒用鄭州太陽公司、三聯公司、金石公司等單位的名義,從洪紙公司發貨給其他客戶,騙取貨款80余萬元,均被其用于炒股、網上賭博和購買彩票,至案發時導致160余萬元的損失無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