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鎮江市召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會議。該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主體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園區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及處置企業,鋼鐵、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化工、焦化制氣和制藥企業。
除上述區域和行業、企業外,太湖流域范圍內皮革、造紙、制漿、印染、釀造、鑄造、電石、鐵合金、檸檬酸、礦山開發、火力發電、食品加工、煙草制品加工、塑料加工、機械制造、橡膠制品加工、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也應當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據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江蘇是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省,鎮江市作為試點省份的城市,將在年底前基本具備在全市全面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工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