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云南銀行業林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頒布。辦法實施以來,得到了政府、林業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共同推動。全省林業系統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因地制宜、協同配合,努力改善配套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大力推進以林權抵押為抓手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寬農村融資渠道。云南銀行業林權抵押貸款工作進一步形成合力,推進工作呈現提速局面。
辦法出臺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對云南銀監局支持林改金融服務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時,要求云南銀監局與省林業廳共同牽頭,金融辦、人行、財政、保險參加的專題小組針對性地補充完善辦法、創新工作思路、理清主要困難和矛盾,提出進一步推進深化林權抵押貸款工作意見。目前,林權抵押貸款工作意見草擬完成,正在審定中。
為有效推進林權抵押貸款,銀監、林業和銀行建立了三方聯席會議制度,確定了三方各自職責,協調解決執行辦法的具體細節和相關問題。
隨著全省林權改革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州市因地制宜加快建立林業配套服務體系,制定了相關制度和辦法,為銀行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提供了基礎保障條件。如普洱市實施“一個中心、兩個市場、四個體系”建設,在全市建立了9個評估機構,并建成5個木材及林產品交易市場。截至2010年9月30日,全省15個州市完成主體改革,確權率97%以上,發證率93.86%。
辦法的出臺,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了制度保障,各銀行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操作規程,創新服務方式和產品。如玉溪市華冠蔬果有限公司以自有果林為抵押獲得信用社1500余萬元的信貸支持,建成柑桔基地2個,種植柑桔12萬株,實現了規;洜I,產業化發展,社會反響強烈。
在多方推動下,我省林權抵押貸款得到全面推進,貸款快速增長。截至2010年12月31日,云南14個州市共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國開行、農發行、農行、中行、建行、信用社)開展了林權抵押貸款,貸款余額49億元,比年初增加17.23億元,增長54.23%。貸款戶數7419戶,比年初增加3634戶,增長96.01%。其中有林權證抵押的4439戶,占全部貸款戶的59.83%,貸款金額46.23億元,占全部林權抵押貸款的94.35%。
從林權抵押貸款分機構看,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20.04億元,比年初增加8億元,增長66.44%;農發行貸款余額11.65億元,比年初增加6.76億元,增長138.24%;農行貸款余額13.51億元,比年初增加4.08億元,增長43.26%。三家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計林權抵押貸款占全部林權抵押貸款余額的92.25%,其中信用社占40.90%,農行占27.57%,農發行占23.78%。
全省林權抵押貸款投向林業及林業相關產業貸款余額27.76億元,占全部林權抵押貸款余額的56.66%;投向農業貸款余額5.13億元,占比10.48%;67.14%林權抵押貸款集中投向林農業,激活農村林業產業資源,促進森林資源優勢轉化為現實經濟優勢。
林權抵押貸款促進森林資源優勢迅速轉化為經濟優勢,帶動并培育了一大批有市場競爭優勢、產業關聯度大的企業和品牌產品,提高了林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如西雙版納發放橡膠林抵押貸款7.13億元,支持橡膠種植、加工、銷售和林權市場建立,使橡膠成為該州的支柱產業,2009年全州實現橡膠總產值37億元,占全州GDP的26.84%。玉溪華寧縣聯社發放林權抵押貸款使全縣形成大戶帶小戶、全民栽種“致富樹”的良好局面,柑桔、核桃、柿子“三棵樹”立體種植,生態產業快速發展,年產值近2億元。德宏后谷咖啡公司利用4100萬元林權抵押貸款發展咖啡種植基地14萬畝,預計2010年實現產值5億元,利潤5000萬元。
林權抵押貸款推動林產業發展吸納了大量農村勞動力,帶動了廣大林農增收致富。如保山騰沖縣信用社向箐口村集體林場貸款400萬元用于林業開發種植,全村依靠林業實現人均年收入2500多元,占全年收入的50%以上。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在銀行的支持下迅速發展,帶動農戶4萬余戶、20萬人從事咖啡種植,畝均純收入1000-1300元,有效帶動了農戶增收致富。德宏盈江縣2008年發生“8.20”“8.21”地震后,當地信用社以農戶林權證為依據,向204戶林農發放495萬元恢復重建貼息貸款,為受災農戶重建家園、恢復生產提供了資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