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污染減排力度,南寧市政府日前出臺《南寧市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安排專項資金獎勵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其中最高獎勵資金為100萬元。
據介紹,《辦法》中規定的淘汰落后產能,主要包括鐵合金、電石、鋼鐵、建材、造紙、酒精等行業的落后產能,以及自治區下達南寧市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和企業自行淘汰的落后產能。獎勵資金標準將根據行業企業淘汰落后產能的規模、投資總額、淘汰難度等相關因素劃定。具體內容為:對鋼鐵行業,淘汰200立方米(含)以下煉鐵高爐,每座獎勵10萬元;建材行業,淘汰窯徑3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每條獎勵20萬元;輕工行業,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的酒精生產企業(廢糖蜜制酒精除外),獎勵30萬元;淘汰檸檬酸生產線,獎勵30萬元。《辦法》規定,單個企業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而對于已獲得或納入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當年配套的行業專項淘汰獎勵補助資金的企業,原則上不再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