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頂又新添一民間借貸擔保案。公司5日披露,2009年12月31日,公司獲知,莫帆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杭州中院于2009年5月25日受理該案。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民間借貸的貸款月利率高達2.5%(不含稅)。
ST金頂披露,2008年3月14日,出借人莫帆、借款人浙江大地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擔保人華倫集團有限公司以及ST金頂簽訂協議,大地紙業向莫帆借款2000萬元整,借款期限自2008年3月14日至2009年3月13日,華倫集團與ST金頂對這一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公告顯示,原告莫帆認為大地水泥、華倫集團以及ST金頂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現已嚴重違約,于2009年4月23日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浙江大地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歸還借款本金2000萬元,并支付利息266.6667萬元,違約金119.25萬元,三項合計2385.916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