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市環保局近日舉行了全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簽約儀式。今后,如果參保企業發生了屬于責任內的環境風險事故,受害人將得到平安保險在責任限額內的賠償保障。
參加此次簽約儀式的企業有一、二、三類環境風險企業、造紙企業和養殖企業的代表。目前,長沙市共有上百家企業購買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2009年8月,長沙市環保局發布了《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若干規定》,并于同年9月10日正式實施。企業如果就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那么在企業發生了環境污染事故后,保險公司將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這樣就讓企業得到了經濟補償,同時保險公司的引入,也能起到緩和矛盾、穩定社會的作用。
據介紹,保險責任包括:第三者發生的對污染物的清理費用;投保企業控制污染物擴散所產生的施救費用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在內的法律費用。在此次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期間,保險公司還推出了一系列優惠及鼓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