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唐山市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決定對一批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八部門《關于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鞏固我市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更好地推進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經研究決定,對存在嚴重違法排污行為的企業、在線監測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掛牌督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明確主管領導,安排專人負責,確保掛牌督辦工作的組織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督辦內容要求,切實抓好市級掛牌督辦案件,積極督導相關企業制定整改方案,落實督辦要求。市環保局和市監察局將不定期對被掛牌督辦企業和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于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