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倫成紙業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上馬了一個年產3萬噸牛皮紙箱的生產線項目,但這個項目竣工后未經環保部門的驗收就擅自投入生產。昆明市環保局隨即責令這家企業停止生產,立即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并依法做出行政處罰10萬元的決定。 倫成紙業在接到處罰通知單后,就和環保部門上演了“躲貓貓”的游戲,遲遲不愿履行處罰決定。環保警察會同環保局、法院等工作人員對倫成紙業進行了執法,同時對企業負責人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但依然沒起到作用。最后,由環保警察配合執行法官對這家企業進行了強制執行,將企業的部分成品進行了查封。 通過環保警察剛性執法的介入,類似倫成紙業等一批3年來久拖未決的環境違法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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