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國家林業局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任務的同時,著力抓好配套政策和產業發展。
國家林業局提出,下一步要重點完善并落實10個方面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建立起支持林業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因地制宜發展林業產業,力爭在森林經營、發展木本油料產業、林產品精深加工、發展林下經濟以及森林旅游等5個方面取得新突破。將減免林業收費,減輕林農負擔,將育林基金征收標準由林木產品銷售收入的20%降至10%,取消各種不合理的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