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簡稱“吉林建行)”的函,截止2009年6月4日下午收盤,吉林建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系統減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064,94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9%。
本次減持前,吉林建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6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32%,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9,540,0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1,060,000股;本次減持后,吉林建行持有本公司股份46,535,0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33%,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9,540,0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6,995,060股。
按照相關規定,本公司代為履行公告義務。
特此公告
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