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西安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體改革部分正式啟動。到2010年年底前,全市390多萬畝集體林地將明晰產權、承包到戶,林地承包期為30-70年,上一輪承包到期后可再延長一個承包期。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在保持農村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交給農民,保障農民對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和對林木的自主權、處置權、收益權。2008年,戶縣作為陜西省10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區之一,已經率先完成了林權改革試點工作。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林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的,其林地和林木使用權可以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允許將林權作為抵押、擔保入股或合資、合作的條件;允許合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下種養業,開發森林旅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