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法院合議庭審理、調解,泗洪縣龍集35名村民與龍騰村村辦企業造紙廠達成調解協議:村辦造紙廠賠償35戶養殖戶現金273586元。
前不久,泗洪縣龍集鎮龍騰村村辦企業造紙廠將該廠蓄積半年的污水沿該村的排水河排放到洪澤湖湖面,污水向湖面蔓延,流經35戶在洪澤湖湖面上進行圍欄螃蟹養殖的近4000畝的圍欄塘口,造成35戶養殖戶剛投放的18000公斤蟹苗大部分死亡,預計損失達532000元。35名村民找到該鎮法律服務所,請求代理訴訟。法律服務所立即決定為35戶養殖戶無償代理,并從污水源頭、污水流經的河道及35戶養殖戶的塘口三處取留水樣送到縣環保局環境監測大隊進行水樣檢測,依法提起訴訟,使35戶養殖戶依法獲得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