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杭州蕭山、富陽一些電鍍廠為了排污常常耍些手段,比如偷偷埋根管子,把含有鎘、鎳等重金屬的高濃度廢水直接排到江、湖里。抓到這樣的不良企業主,管理部門通常只能處以10萬元罰款,但今后管理者或操作人員都可能被追加行政拘留。
近日,杭州市出臺《關于對違法排污行為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實施意見》,明確企業如果向水體排放、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等危險物質,主管人員或者具體操作人員可能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這在全國,還是一個創舉。
違法排污可能被拘留
飛行監察、聯合執法、媒體曝光、綠色信貸、責令停產……為了制止違法排污的行為,杭州市的環保部門可謂是想盡手段。雖然被抓一次要罰款10萬元,但和違法后可獲取高額利潤相比,這點罰款根本算不了什么,不少企業仍然在“頂風作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環保局決定聯合公安部門,將違法企業的處罰“加碼”。今后執法部門將對違法排放危險物質的主管和具體操作人員,將追加采取行政拘留處罰手段。
操作細則仍在制定中
《意見》出臺后,杭州市環保部門正忙著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因為是全國首次,沒有好的經驗可借鑒。”杭州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難在危險物質界定和量“刑”標準上。
放射性和腐蝕性物質比較好界定,最難的是毒害性物質如何確定。毒害性物質的名錄有上千種,有些可以檢測,有些以現在的技術手段很難檢測。另外,究竟排放多少量的危險物質可以動用拘留手段,還需要進一步探討。
去年11月,國內首個公安環境保護分局在昆明市掛牌成立,組建環保警察來強化刑事執法。這支大約60人的隊伍,將負責昆明市行政管理轄區內環境保護方面的刑事執法工作,同時支持、配合環境保護部門的行政執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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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黑企業”被曝光
昨天,杭州市環境保護局發布了5家環境違法“黑色企業”名單。分別是桐廬縣瑤琳造紙廠、臨安市於潛宏達電鍍廠、富陽市永恒電鍍廠、杭州仇山漂土有限公司和富陽市廣富化工有限公司。
這些黑企業,有的是超標排放廢水,有的通過私設管道直排外環境,還有的不按照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載明的內容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