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政府近日確定2009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比上年下降2.50%和7.00%,即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分別控制在5.821萬噸和7.447萬噸以內。
這是襄樊市委、市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全市生態文明觀念,動員全市人民更加積極投身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升環境質量作出的一項剛性指標。他們將采取三大舉措確保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實現。一是抓重點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減排。全面實施減排重點工程,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火電廠脫硫裝置建設進度。加強熱電廠和熱力站潔凈煤新技術的應用。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推廣使用低硫、低灰分優質煤和進行配煤,固硫脫硫,推廣使用節能減排新技術。同時大力發展城市集中供熱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嚴重的中小型鍋爐。二是抓調整產業結構實施減排。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大力推進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發展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逐步使產業結構向低能耗、高技術和高水平方向發展,達到協調、優化、符合實際的結構形態。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重點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造紙、小水泥、小印染等行業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裝備和產品。對生產工藝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逐步依法淘汰或關閉。三是抓監督管理實施減排。依法加強對重點污染源企業現場檢查,確保治污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對達不到要求的實行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加強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管,環保部門要負責監測污水處理的達標情況和核定污水處理排放量,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都必須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控;加強對熱電廠和其它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監管工作,督促電力企業高標準、嚴要求、高質量建設脫硫設施,推廣熱電廠和熱力站潔凈煤新技術的應用,以及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行,保證各項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化工、造紙等重污染行業,以及其他超過污染排放標準、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生態化改造,逐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