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獲悉,為保護和改善災后環境質量,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安縣環保局對干河子流域的6家造紙廠進行突擊檢查,并對其中5家因未使用環保治理設施,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的廠家進行了處罰。
“5•12”地震后,安縣一些企業的生產設施設備不同程度受損,企業環保設施在未修復且未報請環保部門同意恢復生產的前提下,擅自開工生產。為了保護災后的環境,安縣環保局對干河子流域的6家造紙廠,進行了突擊檢查并對造紙廢水進行了取樣監測。
結果發現,有5家造紙企業的造紙排放廢水均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根據實際情況,該局對5家造紙企業作出了停產整治的行政處罰,并要求各造紙企業必須全力組織實施好整治工作,未完成停產整治任務的造紙企業,將會被政府勒令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