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逾期未落實的掛牌督辦案件,一律由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掛牌督辦,并追究責任.
今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即日起至11月前,太原市將開展違法排污企業專項檢查。不僅要對歷年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回頭”檢查,而且還將對城市污水處理廠、汾河沿岸等重點行業和污染源進行集中整治。
2006年飲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后有沒有死灰復燃、2007年造紙行業專項整治落實得怎么樣……對于歷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果的抽查率將達到60%以上。對于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措施、尤其是未按要求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案件,一律由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掛牌督辦,并依法追究責任。對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案件在總數10%以上的縣(市、區),將實行新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
此次專項檢查,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生活垃圾填埋場等行業也被列入重點檢查之列。
對汾河沿岸3公里范圍內污染源進行集中整治,長期超標排污、私設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超標排入城市下水管網危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等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將一律停產整治。同時采取“高限處罰”措施。
另外,危險化學品行業生產、使用、倉儲、廢物處置、運輸等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整治也將在11月前集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