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研究農村產權的專家表示,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與土地制度改革最大的區別在于,它是以產權制度為核心的。除了林地的所有權,承包農戶將獲得包括使用權、收益權、抵押權等在內的所有權利,而抵押權的獲得將為農戶籌集擴大再生產的資金提供前所未有的支持。
中央黨校教授 李興山說:“農村發展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他們缺乏資金 貸款一個很大的問題 抵押能力比較弱,他們可以通過林地抵押的資金來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
國家林業局林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副主任 黃建興說:“資源的東西變成資產的東西 東西變資本的東西,這意義太大了,對于我們農村三農貸款難的問題找到了一個有法律保證的一個抵押物”
針對農戶對承包林地上的樹木擁有處置權和收益權的改革內容,有人擔心這會不會導致承包農戶受眼前利益的驅使亂砍濫伐。專家表示,現在的政策穩定性越來越強,這種情況不可能大面積出現。
國家林業局林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副主任 黃建興說:“今年不砍,明年價格更高了,因為木材價格一直在高,沒有這個恐慌心理”
中央黨校教授 李興山說:“那么現在產權清晰了,所謂做到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這個權力和責任都清楚了,林地包給農民70年不變,這個林木是誰種歸誰所有,所以恰恰解決了亂砍亂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