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流域10家重點排污企業除青海青樂化工機械公司實現達標排放外,其余9家重點排污企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這是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向省人大常委會遞交的監測報告的結果。
今年4月中旬到下旬,省人大常委會就湟水流域水污染情況開展調研,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有關工作人員對西寧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西寧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等10家企業的總排口提取的水樣進行監測,除青海青樂化工機械公司污水實現達標排放外,其余九家重點排污企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其中西寧市第一污水處理廠D池總排口懸浮物、氨氮、總磷分別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0.93倍、0.66倍和2.54倍。西寧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總排口懸浮物超過限值的1.5倍。西寧特鋼股份有限公司總排口懸浮物和五日生化需癢量分別超過限值的0.02倍和0.5倍。青海謙信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總排口懸浮物、化學需癢量、五日生化需癢量分別超過限值的4.14倍、3.66倍、5.0倍。青海愛達紙業有限公司總排口懸浮物、化學需癢量、五日生化需癢量分別超標0.06倍、2.38倍和3倍。青海青稞酒廠總排口五日生化需癢量、氨氮、總磷分別超標1.25倍、2.22倍和0.66。張氏集團總排口懸浮物、化學需癢量、五日生化需癢量、氨氮、總磷分別超過《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的3.04倍、4.32倍、2.58倍、4.95倍。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總排口懸浮物、氨氮分別超標,懸浮物、氨氮超標0.17倍和4.23倍。青海海湖藏毯有限公司總排口懸浮物、硫化物分別超過《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的0.02倍和0.62倍。
以上企業除張氏集團沒有污水處理系統外,其他企業均有污水處理系統,但仍然不能達標排放。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春耀說,從對十家重點排污企業的抽查監測看,湟水河水污染趨勢日益嚴重,湟水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尚需加強。
目前,省人大常委會已就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向省政府提出整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