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9日,美國阿普萊頓紙業公司向美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請求對原產于中國的低克重熱敏紙發起反補貼與反傾銷合并調查。
根據美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反傾銷申請提交后20天內,商務部應確定該申請是否由美國生產同類產品的國內產業提出。在本案中,美國商務部為有充分時間調查產業代表性標準是否得到滿足,決定將本案是否立案延長至2007年10月29日。 輕工商會公平貿易工作部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