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歡報道:一公司生產廢水未達標,在遭到省環保局處罰后,仍拖欠罰款。省環保局無奈之下,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共執行到罰款及加處罰款共計4.6萬元。
據了解,江西三森紙業2005年12月建成紙機部分開始試生產,而省環境監察人員經檢查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一直處于調試狀態,生產廢水未達標排放,給環境帶來極大危害。2006年12月5日,省環保局下達責令停止生產、罰款6萬元的處罰決定,但江西三森紙業有限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僅向環保局繳納5萬元處罰款,對其余1萬元拒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