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金濤 通訊員李飛 陳果)昨日從省環保局獲悉,從10月1日起,全省各行政區域、流域、開發區、工業園和企業,凡未達到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者,一律停止審批新的建設項目。
這是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限批規定》的要求。
凡發生以下5種情況的地區將被實行區域限批:未按期完成轄區內主要污染物年度削減目標任務的地區;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以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等區域發生嚴重違法建設項目的地區;未按進度完成小造紙、小水泥、小火電、城鎮污水等專項治理任務的地區;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地區。
業內人士稱,區域限批是環保部門最強硬的“撒手锏”,通過對經濟項目的強制“剎車”來減緩污染物的增加。
去年9月30日,市環保局在國內率先實施區域限批:對凡是涉及向湯遜湖水域排放水污染物的新建項目一律暫緩審批。
限批令持續至今,湯遜湖周邊暫停新建數十家企業,區域內污水管網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