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永興、青山徐氏兩家紙品廠是以生產再生紙為主的小型造紙廠,如果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在其生產期間不應該有廢水排出的。但此兩家企業,為追求更大利潤,自行擴大生產,導致污水無法得到有效治理,在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多次下達限期整改通知的情況下,仍無視環保要求,整改不到位,導致廢水超標排放,氣味難聞,嚴重污染了水環境,并給當地老百姓的生活制造了較大的影響,致使群眾多次投訴。
為嚴肅環保執法,保障群眾環境利益,金寨縣環境保護局根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規定,并報經縣政府同意,對上述家紙品企業予以關閉,現已落實到位,環保工作人員正在落實關閉以后的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