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福清市環保局獲悉,該市已向11家重點排污企業下達了污染減排責任書,限定“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化學耗氧量的減排量必須分別達到1600噸、920噸。
據了解,這11家重點排污企業分別為:?顾帢I、明達工業、福興醫藥、福耀玻璃、吉美染織、優星紡織、陽下金林紙廠、洪寬紙廠、宏路金林紙品有限公司及閩宏紙業有限公司、陽下福利造紙有限公司。 (記者 江建斌 通訊員 何華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