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5月24日消息(記者夏大成 左艾甫 通訊員李飛 徐玲)記者今天從宜昌市環保局了解到,該局已下發通知,開始在全市范圍內對小造紙企業專項治理。規模每年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規模每年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的造紙企業,年內將被取締關閉。
為了認真做好全市小造紙生產企業專項治理工作,宜昌市環保局成立了小造紙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專項治理期間,對未辦理有關環保審評手續的造紙企業一律不得補辦;造紙類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權上收省環保局;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沒有環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總量余量的地區,一律不得批準新建、擴建造紙項目。
同時環境監測部門對轄區內各類造紙全面開展“環境體檢”。對超標排污的,將向政府提出限期治理建議;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將請政府下達停產或關閉決定。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一直持續到2009年。宜昌市政府將造紙行業納入“十一五”期間全市推行清潔生產審核重點行業,有計劃地對生產規模在3.4萬噸/年以上、超標排污的制漿造紙聯合生產企業和生產規模在2萬噸/年以上、超標排污的廢紙生產企業,以及噸產品能耗、水耗超過國家標準和全國平均水平的造紙企業強制推行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落實清潔生產實施方案。與此同時,加快建設市級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督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造紙生產企業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監控平臺連接,將企業在線監控數據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和輿論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