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是我國第二大淡水湖,盛產蘆葦,這為造紙企業提供了便利條件。近年來,環湖造紙企業由40多家猛增至數百家。據統計,200多家紙廠每年向洞庭湖排放廢水多達1億噸。位于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的泰國獨資企業豐隆紙業有限公司便是這排污大軍中的一個。
自2001年投產以來,豐隆紙業便肆意排污,污水直排至湘江,對周邊環境和湘江及下游的洞庭湖均造成了嚴重污染,被湖南省環保局列入首批停產的8家污染最嚴重企業名單,并于2006年底予以查封。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作為2006年湖南省政府專項治污方案中的一部分,對豐隆紙業的環保執法實施起來卻頗為艱難。
原因有三方面:第一、企業對抗執法,對環保和法律極為漠視。2006年底,環保部門查封了豐隆紙業,可沒過多久該企業便擅自撕毀封條重新開始生產。在今年2月的一次突擊檢查中,省環保局發現他們正在猛排污水。工作人員還發現,豐隆利用埋設暗管排污并偽造現場。該企業在對抗環保執法上可謂挖空心思。
第二、監管失利。豐隆紙業自成立以來,一直沒有進行過環評,湘陰縣環保局對此的解釋是“可能是由于疏忽”;2003年當豐隆紙業上馬污染嚴重的制漿工序時,湘陰縣環保局也沒有對其嚴格要求,他們的解釋是“全國大部分都是這樣搞的”。
第三、執法不嚴。這個污染大戶掛著湘陰縣政府頒發的“重點保護企業”的大牌子。6年來,環保部門也只對豐隆進行過一次1萬元的處罰,這同它的獲利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事實上,縣環保局也不愿其停產,因為在他們之間已經形成了一種互為依存的利益關系。
據悉,截至3月31日,洞庭湖周圍已有146家排放不達標的紙廠被停產。但記者在采訪中感覺到,治理污染的路相當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