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召開五屆十三次董事會及五屆八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二、通過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不分配、不轉增。
三、通過關于授權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2007年度綜合授信總額度為64000萬元的議案。
四、通過關于公司申請將部分固定資產按報廢損失處理的議案。
五、通過關于個別認定計提壞賬準備的議案。
六、通過關于執行新會計準則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確認的議案。
七、通過關于公司擬繼續執行與大股東福建省青州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原簽訂的日常關聯交易相關協議的議案:預計2007年發生額與2006年基本相同。
八、通過續聘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九、通過關于公司將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費用共計3423895.66元直接沖減資本公積金的議案。
十、通過關于投資建設500tds/d堿回收爐及其配套系統的議案。
十一、通過關于更換部分董事的議案。
十二、通過關于將公司注冊資本由70630萬元變更為1061841600元的議案。
十三、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董事會決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召開200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及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