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慧聰網編輯從中國印刷技術協會及北京市印刷協會了解到,中國印刷技術協會正準備聯合版權協會、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財政部對國內各省市印刷企業貫徹實施13%增值稅率情況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將考慮是否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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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財稅[2005]165號文第十二條規定: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統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貨物銷售征收增值稅,即稅率是13%——符合條件印刷企業繳納增值稅由17%變為13%,企業每年可減4%稅率。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該文件頒布一年多來,由于對于政策的誤讀,又無法恰當處理與出版社、廣告公司、稅務部門關系,使得此項大有利于減輕印企負擔的文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執行,有的印刷企業甚至“不知道有此項政策”。
從2006年11月15日至今,北京印刷協會連續舉辦多場座談會,或發相關文件,通知有關印刷企業盡快跟進,并致函出版社,為該政策的切實落實“預熱”。目前,北京已經有部分符合條件的印刷企業嘗到了“甜頭”。
種種跡象顯示:政府主管部門、協會對13%增值稅落實非常重視,曾指示有關媒體加強宣傳指引工作。
此前北京市印協舉行的13%增值稅實施印刷企業與媒體座談會上,大家都形成了一致共識:政府要出臺有關政策法規加以抑止,僅依靠協會、媒體、企業的力量難于使13%增值稅的精神得以順利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