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世界日報》1月23日報道,泰國商業部1月22日舉行商品及服務價格中央委員會議。商業部長會議決定保持去年35個項目的管制商品及服務名單,因為物價并沒有作太大的變動,而且管制商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有機會受到油價和國際價格的影響,因此有必要繼續看管。
規定12項商品在變更價格前必須事先申報,其中涉及印刷包裝行業的包括:2、牛皮紙;9、瓦楞紙。規定必須每月申報價格的商品共有3項,分別為塑膠粒、紙漿及印刷用紙。
至于35個管制商品及服務的項目,涉及印刷包裝的包括:1、瓦楞紙;2、文化用紙;3、牛皮紙;25、紙漿。涉及出版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包括:7、CD、影音錄制帶;8、光碟片壓片機;34、智慧產權授予及管理業務;35、商業用音樂版權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