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環保局10月18日下達了《關于宏盛紙業有限公司停產治理的通知》,標志著這一地區結束了對污染企業的種種特殊“優惠”。
排污大戶竟成“重點保護單位” 最近,內蒙古環保世紀行記者團在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湖濱街宏盛紙業有限公司采訪時,在廠區大門就遇到了一個“頂門杠”:重點保護單位,此匾是由中共集寧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集寧市監察局所授。
據了解,宏盛紙業有限公司在沒有任何污染防治設施的情況下,直排污水進入集寧區氧化塘,總排放口化學需氧量COD高達9799mg/L,超標97倍;懸浮物1806mg/L,超標24.8倍,排入分6級處理的氧化塘,在一級氧化塘所存的污水似如糞坑,臭不可聞,周圍不到20米的居民飽受煎熬。
據調查,宏盛紙業有限公司自2000年10月買斷原造紙廠已6年整,至今仍未補辦好環評手續;水資源的利用松綁了,集寧市水務局頒發的取水許可證上并沒有明確取水種類和年取水量;而且宏盛紙業每天排放上千噸造紙廢水,根本就沒有處理;年利稅達70萬元,卻只是象征性地交5000元排污費了事。
多部門合作,違法企業被停業整頓
據了解,內蒙古環保世紀行記者團在10月17日向烏蘭察布市和集寧區有關領導指出宏盛紙業有限公司違法排污的問題后,10月18日烏蘭察布市委常委、集寧區委書記劉俊召集集寧區委、人大、政府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召開會議,專項聽取了近期宏盛紙業有限公司排污治理進展情況和落實內蒙古環保世紀行座談會精神的情況,對加快治理宏盛紙業排污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
會議決定:由環保局牽頭,工經委配合,責令宏盛紙業立即停產整頓,并幫助其加快技改步伐,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排放不達標不能生產;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重點保護掛牌企業進行重新審核,對不符合環保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要取消掛牌保護;由工經委負責,督促指導加強企業環境衛生整治和企業文化建設;環保局、工經委、商務局等有關部門要對全區工商企業普遍進行一次環保檢查,查漏補缺,凡不符合環保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整改;由水務局、環保局負責,對城區內自備井的使用進行整頓,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水資源費和排污費的征管;由水務局負責,加強對氧化塘的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