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2006年3月30日200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本公司與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續簽相互擔保協議并提供相應經濟擔保的議案》、《關于本公司與浙江嘉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續簽相互擔保協議并提供相應經濟擔保的議案》和《關于本公司與浙江加西貝拉壓縮機有限公司續簽相互擔保協議并提供相應經濟擔保的議案》,本公司近期為上述三公司提供擔保,具體情況如下:
一、為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
銀 行 金 額 期 限
建設銀行嘉興市分行 2100萬元 2006.9.14-2007.9.13
交通銀行嘉興市分行 1500萬元 2006.9.15-2006.12.15
至此,本公司為中寶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余額為7890萬元,在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
二、為浙江嘉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保的情況
銀 行 金 額 期 限
中信銀行嘉興分行 1500萬元 2006.9.7-2007.6.29
至此,本公司為浙江嘉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5980萬元,在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
三、為浙江加西貝拉壓縮機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
銀 行 金 額 期 限
農業銀行嘉興王店支行 2000萬元 2006.9.20-2009.11.21
至此,本公司為浙江加西貝拉壓縮機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6479.10萬元,在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
上述擔保事項符合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國資委聯合頒發的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有關精神。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余額為29249.1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4.84%,其中為子公司擔保余額8900萬元。無逾期擔保。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特此公告。
民豐特種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