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召開五屆三次董事會及五屆二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公司2006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二、通過關于個別認定計提壞賬準備的議案。
三、通過董、監事會關于審計機構對公司2006年中期財務報告出具有保留意見審計結論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
四、通過關于申請將部分固定資產按報廢損失處理的議案。
五、通過關于授權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2006年度綜合授信總額度的預案:公司2006年度擬向各家銀行申請的綜合授信總額度6.5億元,其中1.5億元已由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擬再申請5億元:中國工商銀行沙縣支行4億元;中國建設銀行沙縣支行5000萬元;中國銀行沙縣支行5000萬元(不含高強瓦楞紙項目貸款8000萬元),期限均為一年。
董事會決定于2006年9月13日上午召開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及其它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