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06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王德賢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會議,監事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以舉手表決方式一致審議通過《關于為揚州山鷹紙業包裝有限公司向信用社申請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一)擔保情況概述
揚州山鷹紙業包裝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權,并間接持有其8.48%的股權。為保證該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發展,本公司為其向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杭集信用社申請2000萬元人民幣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5年。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計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11090萬元(含本次擔保),無其它對外擔保。
該議案經全體與會董事審議表決一致通過,符合章程及有關規定,并自董事會通過后生效。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揚州山鷹紙業包裝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權,并間接持有其8.48%的股權。該公司注冊地: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杭集工業園。法定代表人:龐自武。經營范圍:生產銷售包裝制品、塑料制品;包裝裝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裝訂;其它印刷品印刷。注冊資本:人民幣4500萬元。該公司上年度末資產總額為7761.35萬元;上年度末負債總額為1741.81萬元;上年度末凈資產為6019.54萬元。
該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次擔保為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揚州山鷹紙業包裝有限公司向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杭集信用社申請2000萬元人民幣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5年。
(四)董事會意見
揚州山鷹紙業包裝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其生產經營和發展需要,本公司董事會同意為該公司向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杭集信用社申請2000萬元人民幣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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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本次擔保人民幣2000萬元,累計為其擔保人民幣3900萬元。
2、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3、本公司累計為控股子公司擔保11090萬元(含本次擔保),除此以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無對外擔保。
4、本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特此公告。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