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及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出了股權分置改革動議,并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宜。公司董事會已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征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意見。經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商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停牌。
2、公司將依據股權分置改革進展情況,盡快披露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