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衛生部公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規范要求,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有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例如,濕巾不得標注抗菌、殺菌作用。
規范明確規定了消毒產品標簽及說明書應禁止標注的內容:衛生巾(紙)等產品禁止標注消毒、殺菌、藥物、避孕等內容;衛生濕巾、濕巾等產品禁止標注無毒、預防性病、治療疾病等內容;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禁止標注全功能、高效、無毒、滅菌或除菌等字樣,禁止標注無檢驗依據的消毒、抗(抑)菌作用。
據悉,這項規范將從200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