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公司”) 于2005 年10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A 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的通知》,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的要求,現發布第一次催告通知。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為: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14:00
網絡投票的時間: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間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權登記日:2005 年11月7日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恒豐學院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將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6、參加相關股東會議的方式: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任一種表決方式。
7、會議出席對象
(1)凡2005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參加表決;不能親自出席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可授權他人代為出席(被授權人不必為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保薦代表人、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和董事會邀請的其他人員。
8、公司股票停牌、復牌事宜
公司股票將于本次A 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8日)起停牌,如果相關股東會議否決了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將申請公司股票于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次日復牌,如果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將申請公司股票于股權分置改革規定程序結束次日復牌。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會議審議事項:《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所審議的議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和主張權利的時間、條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
流通股股東依法享有出席相關股東會議的權利,并享有知情權、發言權、質詢權和就議案進行表決的權利。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所審議的議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流通股股東主張權利的方式、條件和期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本次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流通股股東可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議案進行投票表決。流通股股東網絡投票具體程序見本通知第五項內容。
為了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董事會向公司流通股股東公開征集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的投票權。有關征集投票權具體程序見《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果重復投票,則按照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和網絡投票的優先順序擇其一作為有效表決票進行統計: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現場、網絡或征集投票重復投票,以現場投票為準。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或征集投票重復投票,以征集投票為準。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復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為準。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多次重復投票,以第一次網絡投票為準。
3、流通股股東參加投票表決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東保護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東充分表達意愿,行使股東權利;
(3)如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無論流通股股東是否出席相關股東會議或是否贊成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均須按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方案執行。
四、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登記方法
(1)登記手續
個人股東須持股東帳戶卡、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另須股東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法人股東持股東賬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和委托人股東賬戶辦理登記手續。
異地股東可采取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以達到時間為準)。
(2)登記時間
2005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3)登記地點
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4)聯系方式
收件人: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恒豐路11號
電話:0453-6336668
傳真:0453-6330989
聯系人:王國棟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公司將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通過上海交易系統進行投票。使用上海交易所系統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開始時間為2005年11月14日,網絡投票結束時間為2005年11月16日。每日投票時間為9.30-11.30時,13.00-15.00時,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申購業務操作。
(2)通過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東投票代碼為:738356。投票簡稱均為:恒豐投票。
(3)股東投票的具體流程為:
A、買賣方向為買入;
B、在“委托價格”項下填報相關股東會議序號,1.00代表本議案,以1.00元的價格申報。如下表:
議案 申報價格
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價格”項下填報意見,1股代表同意 2股代表反對 3代表棄權。
例如,流通股股東操作如下:
買賣方向 投票代碼 投票簡稱 申報價格 委托股數 代表意見
買入 738356 恒豐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買入 738356 恒豐投票 1.00元 2股 反對
買入 738356 恒豐投票 1.00元 3股 棄權
六、董事會征集投票權的實現形式
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使中小投資者充分行使權利,公司董事會同意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的投票權。
(一)征集對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對象為恒豐紙業截至2005年11月7日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
(二)征集時間:自2005年11月8日至 2005年11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權為董事會無償自愿征集,征集人將采用公開方式,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發布公告進行投票權征集行動。
(四)征集程序: 請詳見《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項
(1)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股東會議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單位)出席牡丹江恒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并代為行使表決權。本人或公司對本次征集投票權審議事項的投票意見為:
序號 議案名稱 贊成 反對 棄權
1.00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碼: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