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城行政法院拒絕了亞洲漿紙業公司印尼的三家分公司提出的廢除對2003年進口的未涂布全化漿紙征收反傾銷稅的請求。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從2003年11月起對從印尼和中國進口的定量在40-150克/平方米的未涂布全化漿紙征收2.8-8.99%的關稅,有效期為三年!
亞洲漿紙業公司的三個分公司- Indah Kiat公司, Tjiwi Kimia公司 和Pindo Deli公司將被征收8.22%的反傾銷稅。去年年初,這三家公司向法院起訴。反傾銷的申請最初是由韓國的5家公司于2002年8月30日提出的,這5家公司分別是:韓松制紙株式會社,韓國制紙株式會社,新湖制紙株式會社,Dong-A Paper制紙株式會社和Samil Paper制紙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