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廳日前發出緊急通知,提醒社會公眾對“托管造林”這一投資方式保持清醒頭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最近,湖南一些市州相繼出現以公司的名義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合作(托管)造林的現象。具體方式是:公司通過租賃、承包或其他方式獲取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投資者再將林地和林木委托公司經營,公司向投資者許諾幾年后會有很高的投資回報率。這種“托管造林”采取城市集資為主,異地造林、投資者和林地林木“兩頭不見面”,資金使用周轉期長,全過程缺乏有效監管。合作(托管)造林公司在集資和招商行為中,片面夸大投資造林的收益率;僅宣傳合同到期林木采伐上市,對限額采伐制度規定避而不談;承諾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貸款,對林地和林木抵押貸款操作上的困難避而不談。這些問題給吸收社會公眾投資林業帶來很大的隱患!
湖南省林業廳通知要求,各級林業部門要主動向公眾宣傳林業投資的風險,宣傳林木生長存在氣候、火災、病蟲害等不確定因素,并積極為公眾提供有關林業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各地要加強對公司集資合作(托管)造林行為的規范,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涉林公司,有關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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