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永杰報道 3月23日,一些非公有制屆的政協委員向本報反映,省江山信息廣告有限公司今年1月創辦了一個《消費視點》雜志,打著一權威社會團體的名義拉廣告,在社會上影響極壞,希望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記者在政協委員提供的《消費視點》雜志上看到,該雜志今年1月創刊,為雙月刊,承辦單位為河南省江山信息廣告有限公司,總編為姬劍波,雜志社還有眾多編委、編輯及市場推廣、客戶總監、發行經理等。翻開內文,記者發現雜志設有《消協之窗》、《大話消費》、《通信生活館》、《秀·樓》、《伊美傾城》、《汴梁風韻》、《服務急線》等眾多欄目,其中一個欄目竟然是《打截啦》,仔細一看,原來是商家的“打折”廣告。然而,記者在雜志上卻怎么也找不到刊號或者版號以及出版日期。而根據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等應當由出版單位出版,設立出版單位應由國務院審批,出版單位在領取出版許可證,取得刊號或者版號后才能出版出版物,并應當在出版物上載明刊號或者版號、出版日期等。
根據雜志上注明的地址,記者當日上午來到了位于大梁路飛天大廈4層的《消費視點》雜志社。記者說,根據一權威社會團體的推薦,公司準備在《消費視點》上投放廣告,不知啥價格?一位美編熱情地拿出一本雜志說:“彩頁一頁3000元,帶文章的彩頁一頁2000元!庇浾邌枺骸澳銈儼l行量多大?”美編稱:“1萬本!庇浾哂謫枺骸拔以趺粗滥愕碾s志發下去沒有?”這位美編說:“我們可以給你200本,你們自己發行!彪S后,記者找借口離開了。
當日上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政協委員、市新聞出版局局長申亞平。申亞平接過《消費視點》雜志仔細閱讀后告訴記者:“省江山信息廣告有限公司出版的《消費視點》雜志未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規定,屬非法出版物!鄙陙喥奖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查處。
當日下午,市新聞出版局執法人員來到《消費視點》雜志社,查封了已經印刷好的全部雜志及雜志社用于排版的3臺電腦。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編后:非法出版物危害社會穩定,傳播封建迷信,擾亂正常的出版市場秩序,一直是“掃黃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一些單位和個人不惜以身試法,印制、出版非法出版物,并打著權威社會團體的旗號拉廣告牟取暴利,依法應受到查處。廣大市民要睜大眼睛,別上了非法出版物的當,給非法出版物提供生存的土壤。做廣告、樹形象還應到合法、正規的出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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