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環保署長張祖恩表示,修正中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及新版“限用”政策已送進立法院,最慢可望在2006年初實施,屆時消費者買一個購物袋至少需要五元。
新政策規定:將取消塑料袋厚度0.06公厘限制;無論材質、厚度、使用場所,凡一次性使用的消耗品,均征收資源使用費;機關學校餐廳將全面禁用各種免洗餐具;直接向制造廠商征收“資源使用費”,目的是提高業者生產成本,并轉嫁消費者,以達“源頭減量”、“以價制量”。
此舉遭到部分人的反對,如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會理事長黃宗源認為該政策將嚴重沖擊造紙及塑料制品業者,環保署應該對使用者及商家加強宣導資源回收、垃圾減量觀念,而非對已無生存空間的制造業者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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