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紙業部分國有法人股續凍公告
因南昌市商業銀行中山支行訴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原江西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及江西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12月23日依法裁定繼續凍結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國有法人股12,013,905股,凍結期限為2004年12月23日至2005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江西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