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做萬做,蝕本生意不做”,但有人卻偏偏只做虧了本的生意,“賺”的是那不斷周轉的下家的資金。
去年5月,上海警方破獲了一起特殊的詐騙案。犯罪嫌疑人葉某和金某等在做紙張生意時,用高進低拋手段,套取和回籠巨額資金,致使滬上25家企業被騙陷入困境,涉嫌詐騙金額3700萬元,其中因損失和揮霍而無法追回金額近2000萬元。
今年7月26日,這起被上海市紙張協會認為“造成上海紙業行的銷售、交易陷入停頓”的“上海有史以來最大一宗紙張詐騙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審查,被正式提起公訴。
做掛歷虧損近千萬,另立公司欲補“洞”
葉某、許某和董某原本都做著正經的生意,在滬上開設經營著一家太龍酒店和一爿太龍書店。書店的主營業務是一年一次的掛歷生意,由于掛歷市場行情突變,1999年,書店出現了近千萬元的債務和虧損。如此大的一個漏洞,要想補上談何容易?被債務纏身的葉某等人苦思冥想后,終于決定另組公司,重新起家來償還舊債。
2000年5月,葉、許、董在無實際注冊資金的情況下,在上海某經濟開發區注冊成立了一個空殼公司———上海時運圖書有限公司。葉任總經理,許任副總經理,董任法人代表。因沒有流動資金進行周轉,要拓展業務并非易事,于是,葉、許兩人想到了當初因做掛歷而買紙張時發現的一些“竅開”,即上海地區紙張交易中有先發貨、后付款(45-90天不等的期限)的交易行規,利用好這種行規,就能套取流動資金。
不久,二人便以“時運公司”的名義,向有關紙張經銷商頻頻套購紙張,然后不斷拋售,將套取的現金歸還舊債。
高進低拋“賺”大錢,2000萬元損耗致崩盤
然而,拆東墻補西墻的方法是不可能擺脫困境的,葉某等人的公司不但繼續虧損,而且所負債務也越來越大。
為了盡快套得現金還舊債,2001年1月,葉以月薪10萬元的許諾聘用浙江義烏人金某為“時運公司”業務員,決定以高進低出的手段大量進貨,迅速拋出,以套取回籠資金。在審查中發現,葉某等人在紙張交易中一般總是以每噸低于進價400元的價錢賣出,比如銅版紙以7600元/噸在上海買進,然后以7200元/噸迅速到浙江一帶賣出。
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時運圖書有限公司成立僅一年間,葉、許、金以“時運公司”的名義,共進行了價值1.7億元的紙張交易,在與上海某紙張銷售中心等25家被害單位簽訂、履行書面或口頭購銷合同過程中,將騙得的紙張、紙漿低價銷售后的得款用于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最終造成被害單位被騙后的經濟損失達3700余萬元人民幣。
2001年4月,不少企業在給時運公司發貨后,在規定期限內,根據葉某開具的支票到銀行進行轉賬時,紛紛被吃退票,自覺“戲法”再也無法變下去的葉某終于被迫向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投案自首。
此案在行業中危害之大,前所未有“高價進低價出,漏洞怎么補?我想等以后公司做分切紙生意,得到的利潤再填補以前所欠的貨款。但這樣做造成的虧損越來越大,到3月底,我已感覺不行了,但仍然繼續訂貨,想‘博’下去,萬一我會成功。我不能讓生意停下來,如果停下來,我就徹底死掉了。直到5月,我才知實在堅持不下去了,銀行的退票愈來愈多,我連支付銀行退票罰款的錢也沒有了,所以只好自首了!痹趯彶橹,葉某作了上述交代。
據統計,葉某等人自成立時運公司后,利用高進低出交易手段以及用于購置房產、轎車等進行揮霍造成眾多報案單位損失高達4700萬元。
據悉,此案在行業中的危害之大是空前的。案發之初,在上海文化用品商業行業協會紙張分會提供給公安部門的一份書面材料中有這樣的陳述:“被騙單位均為上海紙業界知名單位,有相當影響的紙張經銷商,由于涉案資金巨大,企業損失慘重,已直接影響被騙單位的正常業務開展。一個月上萬噸的紙張物流已無法正常流轉,直接影響上海印刷包裝行業的生產用紙……我們擔心……正常授信由于猜疑、怕受騙,不敢交易,連正常的票據也不敢收,嚴重干擾了業務的進展。” 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人葉某結伙許某、金某,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于今年7月26日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記者 靳偉華 通訊員 曹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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