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環保局、省發改委、省經貿委、省監察廳等7部門共同研究制定2004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已清理確定上報了132家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專項行動歷時3個月,至10月中旬結束。
今年工作重點有五個方面:一是違背省委、省政府“三個堅決不搞”要求,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二是贛江、袁河、撫河、饒河、樂安河等重點流域的違法排污問題;三是建設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問題,尤其是鋼鐵、電解鋁、水泥、造紙、電石、煉焦、鐵合金和鉻鹽行業違規建設與結構性污染問題,以及地方公路、礦山開發中的突出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四是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原國家經貿委第6號、16號、32號令中要求淘汰的生產技術落后的工藝和產品,二次污染嚴重的廢五金電器、電線電纜和電機加工利用企業,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點行業和地區;五是地方政府出臺的違反環保污染法規、阻礙環保執法的“土政策”、“土規定”。
7部門要求,各地要加大對環保整治專項行動中“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的整治工作力度,對凡是利用招商引資、整頓經濟秩序、對企業實行掛牌保護等活動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和規定,尤其是干擾阻礙環保執法的“土政策”、“土規定”,一律予以糾正;對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嚴重、拒不糾正、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政府及職能部門領導干部,要公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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